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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简本)
发布时间:2018-0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253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6)员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155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技术人员6人,销售人员2人,研发人员12人,工人120人。
(7)工作制度:年有效生产时间为300天(7200小时),生产班数3班/天,每班8小时,三班两倒。行政及管理人员实行8小时白班+值班工作制。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企业建设规划,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建设用地面积50亩,本项目用地39.9亩,其它项目用地10.1亩。结合项目总图布置可知,本项目布置在总用地的北侧,南侧预留地块用于其他项目建设。为能更快占领市场,企业决定先期实施本项目,因此本次评价对象为本期工程。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鸭胆提取车间、猪胆提取车间、氧化车间、合成车间一等主体工程,综合库房(包括原辅料库、成品库房、包装材料库房)、库房一(储存溶剂)等贮运工程,原料装卸间、产品装卸间、公用设备间、机修间、车间化验室、氮气净化装置、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给排水等公辅设施,废气治理装置、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综合楼、职工之家及门卫室等办公室生活设施。
本项目以猪胆膏、鸭胆膏、丙酮、石油醚、乙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硫酸、醋酸丁酯、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镁、甲醇、对甲苯磺酰氯、双氧水、异丙醇等为生产原料,项目建成后年产鹅去氧胆酸(中间产物)量200吨,年产熊去氧胆酸年150吨。
3、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项目备案立项文件(川投资备[2018-511624-27-03-254821]FGQB-0024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在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园区,位于科塔大道以东、杭萧钢构项目南侧,占地面积为50亩。根据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选址意见的函》(广经开规建函[2018]17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新桥园区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广安市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石油醚、丙酮、二氯甲烷、对甲苯磺酰氯、异丙醇)及动物腥味气体(硫化氢、氨)等,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石油醚、丙酮、二氯甲烷、对甲苯磺酰氯、异丙醇、硫化氢、氨等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很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经分析,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含氯化钠、乙醇、乙酸乙酯、二氯甲烷、醋酸等含盐酸性废水,生产废水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经排污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驴溪河。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小,且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产生来源于反应釜搅拌器、离心机、粉碎机、风机及各种泵,项目设备选型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总平面布置中尽可能的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对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较小。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预测结果:项目投入运行后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
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情况如下:萃取脱脂工序产生的油脂外售用作生产洗涤剂、工业胶原料和人工柴油;除杂工序产生的其他胆酸作为鹅去氧胆酸化学合成原料;脱色用活性炭及废气催化燃烧处理产生的活性炭收集后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沉渣、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机修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污泥与生活垃圾等性质同城市生活垃圾相似,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方式可行。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带来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全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都能经厂内污水管道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且企业废水处理站、原料储罐区及生产车间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企业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可分别由事故应急处和消防废水池进行收集,事故结束后可分批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同时,在建设过程中项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经分析,正常情况下企业废水处理站渗漏的废水量少,储罐区不会产生泄漏,污染物基本不会进入到地下水体中,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非正常情况下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地下水中污染物二氯甲烷、石油醚、氨氮、SO42-与CODMn的浓度会有所升高,只在泄漏源周边局部区域会出现超标现象,其他区域污染物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可知,在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区域地下污染贡献值很小,且主要集中在污染源周边局部区域。
因此,评价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管理与监测,尤其防范非正常状况的发生,使工程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料、产品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但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7-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腐蚀品、易燃物质以及爆炸危险性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石油醚、丙酮、异丙醇、乙醇为易燃品,双氧水为氧化剂,硫酸、对甲苯磺酰氯为酸性腐蚀品。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双氧水、硫酸、对甲苯磺酰氯储罐泄漏,石油醚、丙酮、异丙醇、乙醇储罐泄漏燃烧,天然气管道泄漏等风险事故,但发生概率均较小。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企业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风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6)员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155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技术人员6人,销售人员2人,研发人员12人,工人120人。
(7)工作制度:年有效生产时间为300天(7200小时),生产班数3班/天,每班8小时,三班两倒。行政及管理人员实行8小时白班+值班工作制。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企业建设规划,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建设用地面积50亩,本项目用地39.9亩,其它项目用地10.1亩。结合项目总图布置可知,本项目布置在总用地的北侧,南侧预留地块用于其他项目建设。为能更快占领市场,企业决定先期实施本项目,因此本次评价对象为本期工程。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鸭胆提取车间、猪胆提取车间、氧化车间、合成车间一等主体工程,综合库房(包括原辅料库、成品库房、包装材料库房)、库房一(储存溶剂)等贮运工程,原料装卸间、产品装卸间、公用设备间、机修间、车间化验室、氮气净化装置、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给排水等公辅设施,废气治理装置、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综合楼、职工之家及门卫室等办公室生活设施。
本项目以猪胆膏、鸭胆膏、丙酮、石油醚、乙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硫酸、醋酸丁酯、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镁、甲醇、对甲苯磺酰氯、双氧水、异丙醇等为生产原料,项目建成后年产鹅去氧胆酸(中间产物)量200吨,年产熊去氧胆酸年150吨。
3、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项目备案立项文件(川投资备[2018-511624-27-03-254821]FGQB-0024号),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在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园区,位于科塔大道以东、杭萧钢构项目南侧,占地面积为50亩。根据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选址意见的函》(广经开规建函[2018]17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新桥园区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广安市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石油醚、丙酮、二氯甲烷、对甲苯磺酰氯、异丙醇)及动物腥味气体(硫化氢、氨)等,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石油醚、丙酮、二氯甲烷、对甲苯磺酰氯、异丙醇、硫化氢、氨等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很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经分析,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含氯化钠、乙醇、乙酸乙酯、二氯甲烷、醋酸等含盐酸性废水,生产废水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经排污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驴溪河。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小,且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产生来源于反应釜搅拌器、离心机、粉碎机、风机及各种泵,项目设备选型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总平面布置中尽可能的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对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较小。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预测结果:项目投入运行后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
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情况如下:萃取脱脂工序产生的油脂外售用作生产洗涤剂、工业胶原料和人工柴油;除杂工序产生的其他胆酸作为鹅去氧胆酸化学合成原料;脱色用活性炭及废气催化燃烧处理产生的活性炭收集后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站沉渣、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及机修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污泥与生活垃圾等性质同城市生活垃圾相似,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方式可行。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带来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全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都能经厂内污水管道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且企业废水处理站、原料储罐区及生产车间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企业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可分别由事故应急处和消防废水池进行收集,事故结束后可分批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同时,在建设过程中项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经分析,正常情况下企业废水处理站渗漏的废水量少,储罐区不会产生泄漏,污染物基本不会进入到地下水体中,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非正常情况下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地下水中污染物二氯甲烷、石油醚、氨氮、SO42-与CODMn的浓度会有所升高,只在泄漏源周边局部区域会出现超标现象,其他区域污染物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可知,在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区域地下污染贡献值很小,且主要集中在污染源周边局部区域。
因此,评价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管理与监测,尤其防范非正常状况的发生,使工程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料、产品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但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7-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腐蚀品、易燃物质以及爆炸危险性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石油醚、丙酮、异丙醇、乙醇为易燃品,双氧水为氧化剂,硫酸、对甲苯磺酰氯为酸性腐蚀品。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双氧水、硫酸、对甲苯磺酰氯储罐泄漏,石油醚、丙酮、异丙醇、乙醇储罐泄漏燃烧,天然气管道泄漏等风险事故,但发生概率均较小。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均采取了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企业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风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三、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废水处理根据废水水质的不同采取分类处理,其中工艺废水、地坪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循环装置置换水和实验废水等生产废水,主要含少量的氯化钠、乙醇、乙酸乙酯、二氯甲烷、醋酸等,项目废水以酸性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主。为此,项目先对酸性废水进行中和预处理后,再连同高浓度有机废水一起经厌氧(ABR)+好氧处理后,经排污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驴溪河;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行后续生化处理,经排污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驴溪河。
2、废气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产生废气经引气装置全部接入尾气处理装置,采用催化燃烧法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等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3、固废治理措施及效果
①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萃取脱脂工序产生的油脂、原辅料废包装袋、废水处理站沉渣、废润滑油、废乳化液(HW08)、废活性炭(HW49)、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污泥、办公生活垃圾等。
②固废处置
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除杂工序产生的其他胆酸作为鹅去氧胆酸化学合成原料;萃取脱脂工序产生的油脂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储间,外售用作生产洗涤剂、工业胶原料和人工柴油;废水处理站沉渣、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内,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维修车间废矿物油(HW08)只在设备维修过程产生,且产生量很少,采用专用塑料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维修车间危废暂存区内,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HW49)更换后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定期清捞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厂内不暂存;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4、噪声防治及效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反应釜搅拌器、离心机、粉碎机、风机及各种泵等机械噪声和动力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70~11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外排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防治及效果
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项目猪胆提取车间、鸭胆提取车间、氧化车间、合成车间(一)、机电维修车间、危废暂储间等重点防治区域须场平挖方材料及原始土层+土工布+2mmHDPE土工膜(K≤10-12cm/s)+土工布+砂砾石铺切基层(20~65cm同时作为渗滤液排水层)+防渗混凝土层12cm(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池等重点防治区域水池混凝土强度等级须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不低于P10,且水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2cm/s,结构厚度不小于300mm(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储罐区重点防治区域须采用天然粘土填料层+土工布+2mm土工膜(K≤10-12cm/s)+土工布+砂垫层≥300mm+沥青砂绝缘层100mm+钢储罐底板(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原料装卸间、产品装卸间、原料库房、包材仓库、消防泵房、空压站等一般防治区域应采取混凝土防渗层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6,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其防渗层性能与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综合楼、职工之家、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在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及效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料主要为猪胆膏、鸭胆膏、丙酮、石油醚、乙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硫酸、醋酸丁酯、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镁、甲醇、对甲苯磺酰氯、双氧水、异丙醇等,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附录A的物质,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经分析,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物料泄漏、环保设施故障等风险事故,但发生概率均较小,风险值处于可接收水平。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采取设置应急备用电源、截留系统、围堰、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池等应急设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
类比分析可知,企业只要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风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因此,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新桥园区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在新桥园区内征地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1、废水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废水处理根据废水水质的不同采取分类处理,其中工艺废水、地坪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循环装置置换水和实验废水等生产废水,主要含少量的氯化钠、乙醇、乙酸乙酯、二氯甲烷、醋酸等,项目废水以酸性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为主。为此,项目先对酸性废水进行中和预处理后,再连同高浓度有机废水一起经厌氧(ABR)+好氧处理后,经排污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驴溪河;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行后续生化处理,经排污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驴溪河。
2、废气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产生废气经引气装置全部接入尾气处理装置,采用催化燃烧法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等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3、固废治理措施及效果
①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萃取脱脂工序产生的油脂、原辅料废包装袋、废水处理站沉渣、废润滑油、废乳化液(HW08)、废活性炭(HW49)、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污泥、办公生活垃圾等。
②固废处置
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除杂工序产生的其他胆酸作为鹅去氧胆酸化学合成原料;萃取脱脂工序产生的油脂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储间,外售用作生产洗涤剂、工业胶原料和人工柴油;废水处理站沉渣、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内,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维修车间废矿物油(HW08)只在设备维修过程产生,且产生量很少,采用专用塑料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维修车间危废暂存区内,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HW49)更换后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定期清捞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厂内不暂存;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4、噪声防治及效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反应釜搅拌器、离心机、粉碎机、风机及各种泵等机械噪声和动力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70~11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外排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防治及效果
本项目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项目猪胆提取车间、鸭胆提取车间、氧化车间、合成车间(一)、机电维修车间、危废暂储间等重点防治区域须场平挖方材料及原始土层+土工布+2mmHDPE土工膜(K≤10-12cm/s)+土工布+砂砾石铺切基层(20~65cm同时作为渗滤液排水层)+防渗混凝土层12cm(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池等重点防治区域水池混凝土强度等级须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不低于P10,且水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2cm/s,结构厚度不小于300mm(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储罐区重点防治区域须采用天然粘土填料层+土工布+2mm土工膜(K≤10-12cm/s)+土工布+砂垫层≥300mm+沥青砂绝缘层100mm+钢储罐底板(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原料装卸间、产品装卸间、原料库房、包材仓库、消防泵房、空压站等一般防治区域应采取混凝土防渗层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6,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其防渗层性能与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综合楼、职工之家、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在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及效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料主要为猪胆膏、鸭胆膏、丙酮、石油醚、乙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硫酸、醋酸丁酯、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镁、甲醇、对甲苯磺酰氯、双氧水、异丙醇等,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附录A的物质,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经分析,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物料泄漏、环保设施故障等风险事故,但发生概率均较小,风险值处于可接收水平。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事故采取设置应急备用电源、截留系统、围堰、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池等应急设施,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及对环境的影响。
类比分析可知,企业只要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风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因此,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新桥园区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在新桥园区内征地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项目环境报告简本信息,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
联系人:熊丽
电话:0826-2882200
邮箱:281027710@qq.com
公众可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项目环境报告简本信息,查阅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①对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③对建设项目其他环保方面的意见;④对建设项目的态度。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桑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
联系人:熊丽
电话:0826-2882200
邮箱:281027710@qq.com
环评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05号)
联系人:蔡先生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邮编:610041
电话:18108297332
电子邮箱:624450337@qq.com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人:蔡先生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邮编:610041
电话:18108297332
电子邮箱:624450337@qq.com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