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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友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机关各局办,市派驻经开区各单位:
经开区党工委决定:
王友华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蔡艳林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飞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副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明刚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管理八级,挂职);
杨琦华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和企业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利平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和企业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东红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丁小勇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陈小艳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督查局副局长(管理七级,挂职);
徐永管同志任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新”综合委员会书记;
蒋陈凤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唐永莉同志任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